-兔崽超人-

一以贯之的努力,不得懈怠的人生。

惊鸿一面「轩远」

别问我写的是啥,我也不知道。【摊手】
OOC重灾区,不喜勿喷。

————下面正文————
孔令轩是喜欢竹的。
翠竹生生,宁折不弯,暖春寒冬,四时俱备。
院后有一片竹林,是他常去的地方。或素手抚琴,或习武弄剑,或手持书卷,一品香茗。
竹林背靠着小山,山脚下是一弯涓涓细流,溪水声音灵动,孔令轩喜欢坐在溪边,抚琴弄笛,夜至方休。
这样的日子,一过就是十年。昔日儿郎已成长为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。
人人皆叹,孔家公子仪表堂堂,秀外慧中,如若那家小姐嫁了他,可谓是几世休来的福分。
孔家老爷听罢便笑:“小儿顽皮,绝非大家所想。”孔家夫人也不急着,只求寻遇淑女。孔令轩一向听从父母之命,也乐的清闲,日日往竹林中去躲清静。
林高远是慌慌张张的闯入他的生活的。
一头乱糟糟的长发未经搭理,蓝色的长衫也十分单薄,林高远跌跌撞撞地跑进竹林。彼时孔令轩正挥舞着剑,没收住手。长剑刷的一下划破林高远的衣摆。
“公子,冒犯了。”他急急收剑入鞘,前去问候。林高远突然捂住他的嘴,马匹的声音由远及近,由近及远,消失于林间。林高远长吁一口气,放下手,憨憨地笑着。
“公子……你没事吧?”孔令轩带着些许歉意。林高远还是笑着,刘海上的汗珠落下,打在脸上。他随意一抹,爽朗道:“没事。只是衣衫破了罢了,没有伤及体肤。公子放宽心。冒冒失失闯入这里,是我冒犯了才对。”
孔令轩忙道:“无妨,无妨。”他估摸着林高远大概是被什么人正追着,也不便问其住处,继续道:“看公子衣着单薄,天色亦晚,公子切莫冻病了。若公子不嫌弃,先于陋室稍歇一晚可好?”
林高远倒也不似他人推推搡搡,大大方方抱拳道:“那就麻烦了。”
孔令轩引林高远进了院落。让他换上一套干净衣服。两人身材相符,林高远穿着倒也正好。
他更衣的空当,孔令轩泡了一壶茶,又往香炉里添了一把香。
林高远着白衣很是好看,头发也规规整整的束好,额前细碎的刘海搭理的整整齐齐,更添一股书卷气。
他闭眼细细闻着,倏尔张开眼睛:“檀香?”
孔令轩递去一杯热茶,颔首道:“正是。公子还是懂香之人。”
林高远笑着,面上微有得意之色。他眼睛扫过,看到那把古琴时眼神一亮,声音染上了一丝向往:“可以弹吗?”
眼神直勾勾的望着孔令轩。孔令轩笑着说:“当然可以,公子请。”
林高远素白的双手抚上古琴的弦,手法娴熟细腻,行云流水间一曲终了。余音绕梁,孔令轩抚掌大乐:“好琴,好琴!公子通音律,又好雅香,真当才惊绝艳,佩服,佩服!”
林高远羞涩道:“哪里,哪里。家中父母不喜我调琴弄弦,闲来无事偷偷练习罢了,何来通音律之说。”
两人细细聊着,直至天将明才睡下,第二天醒来时,孔令轩已不见林高远的身影。若不是那根林高远昨晚留下的檀香木簪,孔令轩会觉得那是场梦。他轻轻抚摸着簪上小小的“志存高远”四个字,把簪放上了书案。那把琴,也是没再碰过,还放在那晚的位置上。
一年后,孔令轩定亲了。是林家的小姐,与孔家也算有些交情。林小姐娇憨可爱,善诗文,精音律,又生得美丽,孔令轩虽没怎么见过,但也说不上排斥。
新娘子三朝回门的那天,孔令轩梳洗干净,和林小姐到正厅去接待带林小姐回家的小舅子。
他踏入正厅,便听见一声爽朗的笑声:“妹婿,我束发的木簪准备什么时候还给我啊。”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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